三爱富(邵武)氟化学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喷雾干燥机设备采购协商邀请公告
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华谊三爱富氟佑新材料有限公司 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三爱富(邵武)氟化学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喷雾干燥机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,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。
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三爱富(邵武)氟化学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喷雾干燥机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(以下简称:“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”)的采购活动,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。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2、项目名称:三爱富(邵武)氟化学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喷雾干燥机设备采购
5.1、法定条件: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。
5.3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,不得参加协商,否则响应文件无效。
※根据上述资格要求,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“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”详见招标文件。
6.1报名期限: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(若有),若不一致,以更正公告(若有)为准。
6.2报名期限内,2023 年4 月6 日至2023 年4 月13 日(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),每天上午9 时 00 分至12时00分,下午14时 30 分至17 时 30 分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7.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: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(若有),若不一致,以更正公告(若有)为准。
方式:现场购买/邮寄,参加报名的投标方代表均需提交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,投标人代表须随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、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》原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。未报名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。
8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:2023年 4月 18日 09:30,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(或寄达)(开标地点),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。
8.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(或寄达)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,否则投标将被拒绝。
9、开标时间及地点:2023年4月18日上午09:30时(北京时间),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(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三楼开标室)。
10.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: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,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.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。